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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5日,中國政府網公布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》指出,到2017年,競爭性領域和環(huán)節(jié)價格基本放開,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(yè)、公益性服務、網絡型自然壟斷環(huán)節(jié)。
到2020年,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,科學、規(guī)范、透明的價格監(jiān)管制度和反壟斷執(zhí)法體系基本建立,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。
其中,在能源領域將按照“管住中間、放開兩頭”總體思路,推進電力、天然氣等能源價格改革,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競爭,穩(wěn)妥處理和逐步減少交叉補貼,還原能源商品屬性。
具體而言,將擇機放開成品油價格,盡快全面理順天然氣價格,加快放開天然氣氣源和銷售價格,有序放開上網電價和公益性以外的銷售電價,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。
對此,中國石油大學能源戰(zhàn)略研究中心主任王震認為,這意味著很多領域的價格管制最后將消失。
比如成品油價格,目前對最高價格有限制,未來國家可以不再給予定價,具體價格由市場決定。不過這個時候需要建立價格參考的標準,比如需要有石油和天然氣價格交易中心,成品油現(xiàn)貨或者期貨可以交易。
“各個交易平臺交易的價格,就可以成為各個不同公司成品油銷售價格的參考?!彼f。
根據上述意見,下一步國家會逐步放開鐵路運輸競爭性領域價格,擴大由經營者自主定價的范圍;完善鐵路貨運與公路掛鉤的價格動態(tài)調整機制;構建以列車運行速度和等級為基礎、體現(xiàn)服務質量差異的旅客運輸票價體系。
為此還將逐步擴大道路客運、民航國內航線客運、港口經營等領域由經營者自主定價的范圍,適時放開競爭性領域價格。
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景春梅指出,未來鐵路貨運也可能會出現(xiàn)電力一樣的價格改革。鐵路領域網運分離后,不同的運營公司可以給出不同的價格?!拌F路網運分開肯定也是一個趨勢,現(xiàn)在鐵路的市場化改革起步更晚,才剛剛實行政企分開。”她說。
上述《意見》指出,在電信領域督促電信企業(yè)合理制定互聯(lián)網接入服務資費標準和計費辦法,促進電信網間互聯(lián)互通。嚴禁利用不正當定價行為阻礙電信服務競爭。
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,目前對于電力輸配電價格改革,仍只是限于企業(yè)領域。因為單個居民仍不太可能直接與發(fā)電企業(yè)談判,因為居民用電價格短期還不能完全放開。但景春梅也指出,目前電信領域實際資費降低不明顯,與競爭不夠充分有關。
上述《意見》也指出,下一步中央和地方要在加快推進價格改革的基礎上,于2016年以前制定發(fā)布新的政府定價目錄,將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(yè)、公益性服務、網絡型自然壟斷環(huán)節(jié)。
凡是政府定價項目,一律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管理。目錄內的定價項目要逐項明確定價內容和定價部門,確保目錄之外無定價權,政府定價納入權力和責任清單。定期評估價格改革成效和市場競爭程度,適時調整具體定價項目。